紅網株洲5月19日訊(通訊員 易萊香 謝永輝)5月19日,因砸車盜竊後自首,並懺悔要重新踏實生活的黃某從看守所走出來。他感謝檢察機關給他機會和信任,對其作出構罪不逮捕的決定,坦言要趕緊找份工作,遵紀守法,保證在訴訟過程中隨傳隨到。
  據查,黃某現年34歲,株洲本地人,父親早逝,靠母親微薄的退休工資生活。年輕的他卻有因盜竊兩次入獄,2014年1月刑滿釋放後,因沒有固定工作,就想著偷東西用於日常開銷。4月11日15時,黃某帶上砸車的鎚子和偷來的手機到茨菇塘派出所自首,表示希望能減輕負罪感,以後找份工作,再也不偷了,並如實交代其在株洲荷塘區砸車盜竊車內財物3起,共盜得兩包和天下香煙、一臺黑色酷派手機和現金100元。
  黃某交代,他一般在凌晨兩三點出手,車主都已熟睡,路上基本上沒有行人,不易被髮現。可這些天他一直晚上睡不安穩,想起母親身體不好,再進牢房會再次讓母親傷心,於是選擇投案自首,希望能得到從寬處理,從此徹底改變,找份工作踏實的過日子。
  檢察官介紹,此次對黃某作出構罪不捕的決定,一是黃某有投案自首且認罪悔罪徹底的表現,對法律有了敬畏,在量刑時應當從輕處理;二是黃某母親已代為賠償三位車主的損失共計4000元,並獲得諒解,黃某本人也意識到要找份工作,踏實生活,在該案中也是酌情減輕處罰的情節;三是檢方希望在批捕這個環節給其一個機會,再給他一次信任,希望他能真心悔過,重新回歸,堂堂正正做人。
  目前,該案還在進一步偵查過程中。  (原標題:慣偷砸車盜竊後自首 稱要踏實生活獲檢方不捕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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