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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本報特約評論員舒天烈
  以防火之名禁燭,恐怕有點“踩過界”了。“一禁了之”治理方式的背後是“管理思維”,為了行政需要甚至是政績需要,損人也沒關係,擾民就更是無所謂了。
  停電了,你會怎麼辦?答案多半是點上蠟燭,還能享受一下沒有電器之音的寧靜。不過,對於經常停水停電的大理古城中的商戶,停電就沒那麼浪漫了。不僅可能會影響營業,而且還不准點蠟燭。“停電後商戶不准點蠟燭”,當地將於7月實施的這一規定引來頗多質疑。
  停電禁燭的出發點可以理解。一個木質建築為主的老城,消防安全確實該重點強調。年初,獨克宗古城即有2/3面積過火。不過,如果因為火災隱患大,就規定停電禁燭,影響到商戶營業甚至居民生活,那就好比把孩子和洗澡水一起潑掉,倒不如乾脆禁止用火來得徹底。
  禁燭之後,停電了怎麼辦?要操心這個問題的,顯然不能只是商戶,更應該是當地的社會治理者。如果做不到不停電或少停電,能否每家按需提供應急燈?這顯然有點難。所以,與其禁燭,倒不如在停電前做好消防安全教育,增強居民防火意識;在停電時加強戒備,聯防聯動、隨時出警。
  現實中,類似停電禁燭的規定,實不少見。地鐵人多有安全風險,就撤報攤兒;群租房容易出問題,一禁了之;成了色情盜版通道,那就把各種盒子給關了……“禁令”成了治理的法寶。或許,還有伴隨而來的罰款。
  習近平很愛引用《老子》中的一句話講治理之道:“治大國如烹小鮮。”太多的禁令,實際上就是在不斷翻動“小鮮”。一方面,禁令會讓公眾不堪其擾,如“停電禁燭”,作為商戶,除了感受到麻煩,卻不一定能認同其初衷。另一方面,禁令如果遭遇“軟抵制”,更會成為侵蝕制度公信力的蛀蟻,導致更多的制度被掏空。這實際上也是一種不作為——看似出了禁令,實際上卻是用“簡單粗暴”的方式在作為,類似用“扔掉”的方式整理房間,用“打罵”的方式教育孩子。
  “一禁了之”的治理,折射該被淘汰的行政理念。禁止的背後是“管理思維”,是為了行政需要甚至是政績需要,損人也沒關係,擾民就更是無所謂了。實際上,在一個日益走向民主與法治的社會,只要沒有造成社會危害、違背公序良俗、損害他人權利,個人行為都應該得到允許乃至保護。以防火之名禁燭,恐怕有點“踩過界”了。
  “停電禁燭”,或許正可作為一個新的成語,寫進我們的語彙庫。多年以後的語文課本上,它的後面會跟上釋義:形容一種過分簡單粗暴、不顧他人感受的問題處理方式。  (原標題:“停電禁燭”是權力踩過界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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